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现将本单位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公示:
经个人自评,学院师德师风领导小组综合评议,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,拟确定刘文川同志2023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为“优秀”等次,并推荐参与学校师德师风考核优秀的评选,其他教职工2023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为“合格”等次。
根据学校要求,现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:2024年2月28日—3月1日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,并提供证明材料。
联系邮箱:9220180012@nufe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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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2月28日